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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不相信,气鼓鼓地说:“你骗我,你是傅天宇孙子,你一定知道,你就是不肯告诉我。”
  他辩解:“真没骗你,我真不知道他跟孙惠贞什么关系。知道你这辈子最想完成的事就是刨根问底,寻找真相,行,我满足你的情怀。我已经把思惠居的旧物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翻了一遍,找到的东西早就寄给你了,其他的我一概不知。”
  她追问:“那我呢?我是谁?为什么傅天宇选中要收养我?”
  他笑着不回答,她狠狠瞪他,做出不打破砂锅问到底誓不甘休的样子。她确信他知道得更多,只是每次她问,他总是避重就轻地说几句玩笑话就轻轻揭过。
  他在她威胁的目光下败下阵来,嘴角隐去一半笑容,淡淡说:“我六岁那年,傅天宇在永平县城里收养过一个女婴。那年我父母死了,老头子受了打击,中了风昏迷不醒。就在那时候,女婴突然失踪了。老头子醒来以后,偷偷在永平周边找了很久,没找到那个孩子,后来一直想找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收养做曾孙女,后来就选中了你,叫你到南岛来见一见。”
  她还是不明白:“孤儿那么多,他也没来我们福利院见过我,为什么偏偏选中我呢?”
  他又假做无辜:“他选谁又不同我商量,我怎么会知道?”
  她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对:“你说傅天宇想收养女孩子做曾孙女。可为什么不是女儿或者孙女,偏偏是曾孙女?”
  他歪着头冲她笑:“老头子说辈分不能乱。我是长子长孙,所以如果那年你被老头子看中收养的话,就要记在我名下。”
  她目瞪口呆,觉得匪夷所思,叫一个十九岁的半大孩子收养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到底是什么思路?她忽然又想起来还有那么回事:当初他安排她去南岛傅宅参观,就告诉那里的公关经理说,她是他的侄女。当时她觉得他好无聊,竟然无端端口头占她的便宜,现在才恍然大悟:“怪不得,你跟人说我是你侄女。可为什么是侄女?”
  他揶揄地笑:“总不能说你是我女儿吧?谁信啊?你老问我为什么是你,现在明白了吧,我为什么给你留了件礼物,又为什么为你交了学费?你是我女儿,我照顾你是应该的。”
  这话她也将信将疑,总觉得他说话说一半留一半。而且看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态,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又被占了便宜,而且还感觉怪怪的,有一点……禁忌。
  他俯下身靠近她,伸手拂过她红彤彤的脸颊,笑话她:“看你,不能再喝了。”
  他此刻看着她眼神,迷离闪烁,绝对不是老爸看着女儿的那种。
  晚风徜徉,窗外明月高悬。海鲜宴撤下去,他抱她去床上。空气里弥漫着海的咸味,她找了个舒适的角度,把她火辣辣的脸贴在他微凉的胸膛上,听着他咚咚的心跳声随着她手上的动作逐渐加速,直到他不满意她慢条斯理的挑衅,反客为主,低头吻住她的嘴唇。
  在漫漫长夜里,她做了一个旖旎的梦,梦到一对穿红色喜服的青年在床上拥吻,窗外下着细雨,笼罩一片湖光山色。她知道那个男人是傅博延,而那个女人是孙惠贞,可两个人一抬头,她才借着微光看得更清楚些,那分明就是她和傅修远的脸……
  她一下子惊醒,伸手一摸身边,发现身边的床是空的,再揉眼睛一看,临海的窗户大开着,海风鼓起窗帘,他就靠在窗边,手上夹着一支忽明忽暗的烟。
  她很少见他抽烟,第一次见到还是她初识他的时候,那时候她就觉得香烟同他不搭调。他是个西装革履戴银色袖扣的精致男人,手里应该端一杯红酒,天生不应该同香烟这种充满欲望和恶俗的东西同框。相处久了她才发现,他远不是那么简单,精致外表下面藏着许多黑暗的秘密,烟也抽,但只在没人看得到的地方。
  看到她醒来下床走过来,他在烟灰缸里捻灭了烟头。三月的海风扑到身上让她打了个寒颤,连忙一头躲进他怀里。
  天还未转暖,他倒不怕冷,赤~裸着上身。她常说他穿上西装是绅士,脱掉西装倒像个糙汉,身上肌理分明,显然是常年锻炼的结果,手臂上还有纹身,好像随时要去街上打架的样子。那个纹身是一个粗线条的字母“n”,她问过他是什么意思,他只说:“没什么意思,就随便纹了个花样。”
  她那时候就不太信,这时候用指尖轻轻划过那个字母,歪着脑袋琢磨:“nancy?nicole?naomi?这该不会是你哪个前女友的名字吧?”
  他轻笑一声,不说话。她以为他不打算说了,没想到他又悠悠开了口:“我父母死得早,但老头子还活着,我总算也平安长大了。十九岁那年,老头子也死了,我回了旧金山,傅维贤派人盯着我。我当然是怎么放荡怎么来,书也不读了,觉得atherton原来的大宅子不安全,搬去城里的米逊街。城里的治安不好,流氓特别多,但如果你是流氓,城里无疑是最安全的地方。米逊街就有个西班牙裔人的street gang(街头帮派),我跟他们混了几年,蹲过警察局,进过戒毒所。字母“n”是他们的标志,纹在胳膊上,亮出来可以吓退一大票人。”
  她目瞪口呆,没想到这一切跟他那个二叔傅维贤有关,问他:“你难道怀疑傅维闲?”
  他说:“如果我父亲还在,今天的董事长应该是他。老头子那几年身体不好,收养了一个孩子重新立了遗嘱,遗嘱的内容傅维贤不喜欢。”
  父母双亡,警察局,戒毒所,朝不保夕,一个十几岁的小孩而已,她难以想象他经历过的种种磨难。她想不通:“傅天宇那么精明强干,难道就对你父亲的意外没起过疑心?这么大意,连调查也不多调查一下?”
  他一声冷笑:“傅家人永远利益当先。老头子是生意人,一个儿子已经死了,是沉没成本,难道要另一个儿子陪葬?岂不是损失更大?偌大的家业还能交给谁?最好的对策无疑是就当是个事故轻轻揭过。”
  怪不得他说起傅天宇的时候,从来都只有冷冷的恨意。他说过他有亲人围绕,但也只不过是一个孤儿而已,原来他一个人在异乡长大,没有一个人站在他那一边,身边唯一能依靠的大概只有一个佣人陈妈。
  “后来呢?” 她又问。
  他说:“后来我第三次从戒毒所出来,傅维贤再也懒得来管我了。陈妈哭哭啼啼地来劝我向善,叫我回学校去读书。”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一停,才继续:“陈妈收了傅维贤的钱,是傅维闲雇来盯着我的人,每天向他汇报我的一举一动。但其实她也尽力了,并没有对我不好,只不过钱和我之间,她选了能让她自己儿子老公过得更好一些的钱而已。”
  他的语调淡淡的,像古井深处的水纹。她的心却像泡在开水里,为他隐隐作痛。那纹身盘踞在他手臂最显眼的地方,像一道抹不去的伤痕。她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他才好,只好在海风中同他依偎得更紧。最后还是他打破了沉默,语调恢复如常,问她:“那你呢?你胳膊上那些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?”
  她身上确实有几处伤疤,小小的几个圆圈,都在手臂内侧看不见的地方,除了傅修远没人注意过。她笑了笑说:“小时候烫的。我养父喝醉了酒脾气大,我不听话他就打我,有时候用烟头烫我,幸好还记得要烫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。”
  他听完沉默了许久,拉过她的手臂轻轻抚摸,最后问:“是不是很痛?”
  她笑着摇头:“早就不痛了。”时隔多年,伤疤早已痊愈,只不过有时候想起来还会记得那种痛。
  他不相信这样的痛可以被原谅,问:“你是不是特别恨那些抛弃你的人?”
  她想他大概指的是她的父母,想了想说:“小的时候特别盼望父母会来接我回家,后来就想开了,他们应该是不要我了。像我这样被抛弃的小孩很多,美丽,和平,小奥运,小卫星……同他们比,我幸运多了,我还有机会读大学,还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,还有一份不错的收入。恨有什么用,你不去爱那些不爱你的人,自然就不恨了。”
  他不再说话,收紧了双臂,紧紧抱住她。
  深夜的海漆黑一片,只听到海浪敲击岸边岩石的声音。目光所及,对面的南岛还亮着星星点点的灯光,海风中只有一点渔光,正随风摇曳慢慢飘向对岸。那时候惠贞在阁楼上看着冬生的渔船远去,不知道是否就是这般景象。
  很久以后她还会想起这个夜晚,你爱的人正巧也是爱你的人,漫长黑夜里同他在海风中拥抱,世间再也找不出比这更美妙的事情。她也会记得那时候他们不知在窗前抱了许久,谁也没有睡意,后来他轻轻吻她手臂上那伤口留下的疤痕,还开玩笑:“小时候我妈说,伤口亲一亲就不痛了。我不好骗,一定不肯相信,她就说不信你去查书,唾液是消毒的。来,我帮你消消毒。”
  他亲得她痒得不行,笑着要避开,他硬是不让,追着她拉过她的胳膊,开始还带着一脸揶揄的笑意,吻着吻着逐渐认真起来,到最后倒像是在举行一场神圣的仪式,深深把吻烙在她的伤疤上。等他在湿润的海风里吻过她的每一个伤疤,再抬起脸来时,已经敛去了笑意,眼神变得坚硬,把她搂在怀里,语调冷冷地说了一句:“他们欠的债,一分一厘都要还回来。”
  第37章 同归(1)
  民国二十八年冬
  转眼到了秋天, 北山街上黄叶纷飞。转眼又入了冬,下了十二月的第一场雪,白雪皑皑压在横跨东湖的杨柳堤上, 从高处看去像一根素色的缎带。
  大炮的声音渐渐远去, 日本兵的大部队开走, 战线又移去了别处。维新政府的人出来主事,城里渐渐又恢复了秩序,店铺重新开业, 学生回去上课。国虽破, 人已亡, 即使天天喊着号外, 人心惶惶,对于普通小老百姓来说,日子总还要过下去。
  博延并没有回去银行做事。他原想在省城开一家贸易公司,但现在时局不好, 很多东西都禁运, 即使可以运的也要在路上担很大的风险, 所以公司一直也没有筹备起来。大约也正因为如此, 博延有更多的时间留在家里。
  秋天他带我去北山上赏桂,满山桂雨, 十里芬芳, 坐在泉边品茶看书,可以片刻忘掉战事胶着, 民生困苦。我们暂居的公馆离上中下三天竺的寺庙也不远,时常早饭后坐车至山下, 再步行到法喜寺的大雄宝殿去求一支签。记得第一次去, 解签的大师问我求什么, 我竟一时语塞,还是博延在身后清咳一声,一本正经地回答:“求子嗣。”
  婚后的生活一下子闲下来。家务都有佣人,不用我操劳,所剩的时间不过是看书赏景。我跟博延提出:“在家里无事可做,不如我去登报,看看有没有人家请国文教师。”我国文底子尚可,以前一直想做老师,教中学虽然不够资历,给小孩启蒙应该还是可以的。
  博延立即皱眉:“傅太太,你现在什么身份?被人知道你出去做事,我以后还怎么混?和隔壁那些太太小姐一样,每天逛逛百货公司打打牌不好吗?”
  同租住在公馆的其他夫人常有聚会打牌逛商场的活动,我和她们不认得,也不怎么喜欢。特别是有一个,穿得摩登入时,花样翻新,门口常有生面孔的男人出没。我觉得不妥,因此也少和她们来往。
  博延比我自然要忙一些,时时要出去会友,但亦很少把朋友叫到家里来,来看我的就只有舅妈,第一次和舅舅表弟一起来,另一次只有她一个人。
  舅妈说到如今生计艰难,舅舅的裁缝铺子虽然重新开业,生意却是一落千丈。我明白她的意思,拿出自己的零用给她,说:“表弟如今长身体,也需要多吃一点好的。”
  舅妈看了看手里的一沓票子,大约迅速估计了一下数目,笑了,头凑过来,似乎说怕旁人听到的秘密:“你也要多为自己打算打算,多攒点私房。家里的家用可是你管?那些下人,你要防他们出奸耍滑。”
  我笑了笑不搭话,舅妈就有些不悦:“你不要怪我市侩,我是为你好,新鲜的时候样样顺意,只是人无千日好,花无百日红,要早点生个儿子才保险。”
  我确信她是为我好,我好她才有益处可得,只是各人所思所想不同,也没有什么对错,只是不同而已。
  博延对我很体贴,有时候晚上我们一起去看一场电影,有时候出去吃西餐。他有一群去惯了夜总会的狐朋狗友,隔三岔五地打电话来叫他。最初几次他推拒了,我听见他在电话里笑说:“你也知道我最近都不大方便。”对面的人不知说了些什么,他脸色就变得有几分寂寥,嘴上还是满不在乎的语气:“我愿意,你倒管得很宽。”
  后来又有朋友打电话来,我就催他:“你想去就去,不用顾忌我。”
  他笑着拉过我的手臂亲了亲,反问:“你就不怕我被别的女人拐跑?”
  我冷笑:“你真要跑,岂是我栓得住的。”
  他沉默下来,坐了半晌,最后一个人站起来,一声不发走到里屋去。我半天没有听到他的动静,走到门边一看,才看见他一个人倒在床上,扯了锦被的一角盖在身上,呆呆望着天花板。
  这一晚上我独自静悄悄看书看得很入神,上床去时已经深夜。博延侧身向内一动不动,我猜想他一定是睡着了。拉灭台灯,房间里一片漆黑。我闭上眼睛,努力要睡着,半晌感觉到他的手臂缠绕上来,紧紧搂住我。
  他的头大概埋在我背后,湿热的呼吸抵在我后颈,片刻听到他在背后闷闷说:“惠贞,你始终是不相信我。”
  其实他并无做错什么,我亦暗自叹息自己意气用事,想了想妥协说:“不如……明天你教我跳舞?”
  他停了一秒钟,立刻说“好”,收紧了胳膊,迫我转过身,劈头盖脸地亲下来。
  我不会跳舞,但常常在电影里看到年轻女子在舞池里翩翩起舞,也是好奇的。博延搬来有大喇叭的留声机,放上唱片,大喇叭里嘶嘶一阵杂音,然后音乐声响起来,顿时充斥整个房间。他拉起我的手,教我一二三,一二三地转圈,转得我头晕,嘴里连声叫“哎呀”,不知踩了他多少脚,他却在我头顶一直笑,乐此不疲。
  两个人真正训练妥当去夜总会,已经是十二月初。还是北山街上的鑫鑫饭店,打仗的时候关了几天门,现在早已恢复歌舞升平,虽然人比往常少了五成。霓虹灯璀璨耀眼,站在门口卖花的小姑娘大概十五六岁,一头齐齐的短发,还有点女学生的样子。我暗叹一声,忍不住想到自己,博延已经体贴地挑了一朵营草兰,除去枝叶,替我别在衣襟上。
  博延的朋友是一群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,有几个略年长,各自又带了女伴。我们走进去时,众人正众星捧月般围着一位略年长的男子。一群人当中一个朝我们叫:“傅三!”所有人就都朝我们抬头看过来。
  包括那个被众人围在中间的男子。我才看清那人的样貌,三十到四十岁之间,笔挺的深灰色西装,油亮而一丝不乱的头发,眉目深邃,笑起来有点深不可测的意味。那人朝我们微微点了个头,博延在我耳边说:“那个是章先生,在维新政府里做事,是永平县的同乡。”
  博延自去和他的朋友寒暄,章太太坐在我身边。张太太看起来二十七八岁,丝绒立领的旗袍,卷发高高拢在头顶上,眉眼倒比在座自称“某某小姐”的女人们都清秀些。
  章太太说话也轻言细语:“傅太太也是永平县人?”
  我点头:“我家原住在北岛上,和南岛一海之隔,离永平县城稍远些。”
  章太太微笑,举起帕子沾了沾唇角:“听说你们那里风景好,可惜我竟还没去过。”
  音乐响起来,台上的明星摇摆着身体,唱一首《何日君再来》。有人过来请我跳舞,我忙不迭地拒绝:“我只会华尔兹,探戈还没有学会。”
  章太太忍俊不禁,掩口轻笑。博延那边几个人正热烈地低声讨论着什么,仿佛是贸易或运输之类的话题,居中的章先生倒不很专心,斜斜靠在卡座里,翘着二郎腿,轻轻弹掉指尖的烟灰,似笑非笑地朝我们这一边举了举酒杯。
  一曲终了,又响起一曲,却是缓慢的华尔兹。我低着头喝咖啡,不想有人已经把手伸到我面前,抬眼一看,正是那位章先生。博延在对面和友人聊得开心,而章太太低着头,十分专注地品尝杯中红酒,似乎也全然没有注意。我只好站起来,和他步入舞池。
  乐曲悠扬缓慢,一个小号手嘟嘟嘟吹得十分动情,章先生挽着我的手,动作是极优雅娴熟的,只是陌生人的手搭在我腰上,有点热。
  两人面对面,总要说点什么才好。他低头看见我衣襟上的兰花,笑了笑,缓缓开了口:“傅太太这朵兰花很香,可惜颜色不大好。”
  兰花是蓝色,而我这天穿一身翼纱旗袍,也是水蓝色。博延在吃穿上颇讲究,从来大手大脚,不肯退而求其次,这身旗袍暗花镂空,我总觉得是太奢华了。
  章先生语气闲适,可有可无地说:“傅太太这样的身段肤色,配钻石才好。”
  我不习惯这样的对话,脸上冷了冷。他微微一笑,几步把我推入舞池,转一个圈,又拉回来。我改变话题:“听说章先生也是永平县人,怎么章太太却没到过永平?”
  他低头一笑,像听到一件意外的事,顿了顿,说: “我在永平住到十八岁,就到省城来读书了。”那只搭在我背后的手轻轻一托,我便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弯下腰去,一霎那又被他拉回来,听他在我耳边缓缓说:“总听说南岛出美人,现在看来,该说北岛才对。”
  幸好这时候舞曲一变,旁边有另一对舞者转着圈过来,我才站稳,已经被博延拉回到身边。他把章太太送到章先生手里,笑着说:“章先生不介意交换一下舞伴?”
  章先生了然地笑,点头致意。
  从鑫鑫饭店出来已过午夜,我们挤在一辆三轮车上,赶回家去。寒风刺骨,路灯一忽儿明亮,一忽儿黯淡。博延伸出两只冰冷的手,伸进我大衣里搂住我,笑嘻嘻地说:“抱云勾雪近灯看,妍处不堪怜。”
  我嫌弃他的浓词艳赋,也嫌弃他的手冷,没想到真的下起雪来,雪花三三两两从空中飘落,无声无息,落在我手掌心里。我在心里感叹,今冬的第一场雪,这一年又要过去。冷不丁他靠过来,狠狠在我脸上亲了一口,轻笑一声,在我耳边低低说:“下次我们在家里跳。我看,还是把你藏在家里保险些。”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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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38章 同归(2)
  我去鑫鑫饭店的次数毕竟还是寥寥。博延说要和朋友谈生意, 不得不多去几次。
  我不知道博延与人谈的是什么生意,大约还是贸易和运输,据说现时今日, 正经贸易已经很难做, 如果定要谈贸易, 除非是私运什么东西,若不是有人打通关节,都是极危险的事。因此我并不意外, 事情不顺利, 博延回来越来越晚, 有时候酒气冲天, 有时候沉郁烦躁。
  过了年二月间,博延和我讲,现在的住处租约到期,他另找了地方, 打算搬家。
  新住处在东城的东塘街, 巷子深处, 楼下是银行职员一家六口, 隔壁是女校的先生和新婚妻子,清早醒来, 卖豆腐脑的就在楼下吆喝, 所有人到巷口的水龙头下排队接水洗脸。
  记得原来博延是有一部汽车的,结婚时就已经没有了, 我猜想大约是卖掉了,所以搬家时雇了几个工人来搬。新家地方小, 佣人也辞退了几个, 只剩一个帮忙烧饭干粗活的张妈。博延说:“地方是不如原来的宽敞, 好在离你舅舅家近,也方便他们来看你。”
  舅妈只来看过我一次,倒也没有向我再要钱,只是撇嘴环视四周,很不以为然的样子,最后哀叹:“肚子还没有消息?唉,这样要等到何时才能回南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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