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3章吃软饭吃的
白轩对金钱没什么太大的执念。
也是得益于亲妈的教育。
小学初中缺乏母爱,漂亮妈给他把零钱额度拉满了,一直都是班级里最有钱的孩子,也因为有钱而惹人羡慕。
高中时亲妈开始管控他了,要求他收心,还把经济给斩了,也是因为小时候该有的都有了,高中后反而不执着于金钱。
大学时期重新把经济状况拉了回来,但又开始沉迷真修世界的人生重开,金钱本身对他早已不是那么值得孜孜追求之物。
事实上,大多人追求的不是账户上的数字,他们追求的也不是一套房子,一辆车。
追求的是安心感,是幸福的家庭,是社会地位和脸面。
席卿卿也是同样,如果她说的是真,那么她也不是贪财,而是为了买大豪斯。
她和白轩的区别就在于,白轩对金钱已经祛魅了。
即便需要什么也有更好的方式去获得,因此没必要执着于黄金白银。
活的时间越久,对金钱就越发不看重。
等等嗷……
这就是我不想上班的理由吗?
白轩的思维有些跑偏。
席卿卿则是一副天打五雷轰的表情,她大概无法接受自己千里迢迢跑到京城来,试图讹一波大的,结果到手就五十两,连路费都不够。
她随便在江南道路上劫一个江湖侠客,到手都是这个的好几倍,只需要七天就能抢个几千两,然后飒然离去。
还不用担心被官府通缉。
毕竟卖的桃茶,还是卧龙榜前列亲手制的,这价值没办法用市场价值来衡量。
因为茶叶本身的市场价值无法锚定,所以曾经有一位神人就搞过这种操作……通过网络话术包装后,把冰卖给某些君子,后来甚至觉得冰成本太高,直接换成了明矾,但又怕价格对不上,于是又在里面附赠了一小包茶叶用以平账。
茶叶本身是可以平账的。
那么席卿卿の手制桃茶能卖多少?
根本没办法判定,你说它不值钱吧,席卿卿的追捧者不在少数,愿意大钱购入的也不是没有;你说它值钱吧,也真的不值钱,毕竟全靠明星效应支撑着。
“席姑娘?你还好吧?”白轩尝试着问了一句。
“我……”
“记得找我五十两哦。”白轩提醒道。
“你!”席卿卿气的银牙暗咬:“你一个大男人,穷成这样,不感到羞耻吗!”
白轩反驳道:“这一百两足够我用很久了,又是我作为江家少主拿的月俸,当了少阁主后,月俸还能涨十两,通过工作挣到的钱,有何可耻?”
“一百两,我信你个鬼,白月光!你当本姑娘不懂行情?你这身蜀锦都不止一百两!”
“这套是宣传用的成衣,都不是定制款,不信你看看这里,左右袖口略长了些。”白轩神态自若的回道:“这身是宣传用,一文钱都不用。”
“那,你铸身二重了,进境这么快,一百两,买得起一份灵芝吗?!一份宝药没一千两黄金都不够!”
“宝药是皇室赐下的。”白轩说:“我立下了功劳,我应得的。”
“那那那,那你这把剑!”
“江百川留给我的,这是先辈留下的遗产。”白轩注视着席卿卿,提前预判了她的预判:“我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,江家祖宅的地契也不在我手里,我暂住在宁国公府,吃饭都是蹭的……”
席卿卿绝望了。
怎么会遇到这么一位极品穷逼!
比自己还要穷!
她当即勃然大怒,拿出荷包,从里面翻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拍在桌子上:“给你!”
席卿卿转身就走出茶室。
“席姑娘不多坐一会儿?”
“怕被你传染上穷病!”席卿卿生气后,脚步飞快:“我真是看错你了!居然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!”
“我可不吃软饭。”白轩不急不缓的保持着一段距离跟上,这句话有点戳到他的软肋,他坚决要和亲爹走上不同道路:“我只收取自己该收取的报酬。”
“你非得跟上来做什么?想打架?”席卿卿脚步一停,回过头,眼神不善:“我按自己的规矩来,拿了你的一半银钱,之后就不会寻你麻烦,你若是现在就着急一战,我也成全你,不过这毫无意义——你输了,只会丢了脸面,我赢了,也未必能拿回卧龙榜首的位置。”
“来者是客,送客出门,是为礼也。”白轩说。
他其实是有些不放心席卿卿,她亏了好多路费,特意跑过来敲一次竹杠结果就拿了五十两,万一心里憋屈,跑去聚义阁里继续敲诈其他人怎么办?
席卿卿搓了搓肩膀,感觉有些肉麻:“我对你这类小白脸不感兴趣,别对本姑娘有想法,没结果的,你放弃吧。”
白轩:“……姑娘真幽默。”
“哼!”
“我倒是对席姑娘的创业思维有些赞叹,能把劫道变成卖茶,虽然是强买强卖,但也相当有水平了。”
“那是,本姑娘琢磨了好几年才琢磨出来的,被抢的人也要留点面子,这样才能方便下次继续抢,不然就是竭泽而渔。”
“所以我很好奇。”白轩问:“你很重视只抢一半的原则,但又是在强取豪夺,如果是为了挣钱,分明有的是比劫道更好的方式吧?”
席卿卿步伐停顿,侧目看向少年郎,竖起桃枝,眼神几许锐利:“那你倒是说说看,我这样无权无势无背景的小姑娘,在这风云诡谲的江湖里想要生存,能依赖谁?能怎么样在短时间内挣到大钱?”
“如今你的影响力已经足够了。”
“如今是,曾经不是。”席卿卿反问:“你会因为现在是卧龙榜首就开始爱惜羽毛么?”
“自然不会。”
“我的回答也是一样,本姑娘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活法。”席卿卿冷笑道:“我是魔门妖女,在魔门里,不是掠夺就是被掠夺,江湖亦是如此,你不想被掠夺,就成为掠夺者……你不也是一样吗?我们都是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走,或许有一天,也会踩着彼此的尸体往上爬。”
席卿卿今年十九,但混迹江湖已有六年之久。
她十三岁离开星月师门,十三岁就独自闯荡江湖。
开始苦思冥想如何发家致富,某天走路上碰到一群山匪,她一拍脑袋,决定开始劫道,前期因为业务能力不熟练,总是频频抢劫失误,闹出过不少笑话,甚至为了几百两银子和一些地方势力结仇。
跌跌撞撞来到十五岁时,存款还不到一千两,距离小目标遥遥无期,后来偶然一次碰见火并,得到了几株宝药,顺利完成了铸身前三重的筑基,往后一发不可收拾,登上卧龙榜后,专门去劫榜上有名之人的道。
这也是她短短三年多就走到了卧龙榜首的原因。
虽然听上去有些萌妹感,但以上都是春秋笔法。
仔细一想,会意识到不对劲,劫道本身就是危险的事,她现在是威名在外,所有人见面直接一个滑跪,双手高举钱袋乖乖奉上,但过去可不是……没有名声的时候,她都是靠硬实力抢的。
其高频率的劫道和高频次的江湖比斗、搏杀都分不开,不是每一次都是点到即止的切磋,少不了生死之争。
席卿卿最出名的绰号可不是什么搞笑的桃大盗和卖茶女,而是星月魔女——死在她手下的人很多,多的让卧龙榜前五都不敢觊觎她的位置。
劫道抢钱,见钱眼开,是真。
江湖历练,与强者厮杀,也是真。
对她而言,这是一举两得。
若非如此,身为魔门弟子的她无法自由的活下去,只能回去吃宗门提供的低保。
但白轩觉得她肯定还是隐藏了一些什么。
倘若是一般人度过这样的六年时光,哪怕内心怀揣着一个相当质朴的买豪宅的理想,也会不由自主的变质。
随着实力越来越强,地位越来越高,权力越来越大,会承受越来越多的诱惑,最终很容易迷失本心。
不论是坠入魔道嗜杀成狂,还是忘却初心成为怪物……这类人,白轩都见过太多。
对白轩而言,诧异的不是她坚持劫道的活法,而是她坚持劫道的同时保留了只抢一半的规矩。
五十步和百步并无区别,真的土匪哪里会在意这个?
她却坚持固守这种原则,定然有个理由。
对此,白轩有些好奇。
不过好奇归好奇,他当下不想探求这个秘密。
谈话,最为忌讳的就是交浅言深。
……
两人行至聚义阁的出口位置。
就在席卿卿打算径直离开前,忽然停下步子,看向正前方。
同一时间,白轩也感受到了一股冷意,腰间悬挂的江城子如同感应到了什么,剧烈震颤,微微鸣响。
聚义阁外,街道中端。
人来人往间,一名黑袍人卸下背后的剑匣,从袖袍中露出的双手修长仿若女子,斗篷之间露出几缕灰发。
剑匣尚未启。
剑气已凌霄。
……
皇城,在银杏树挖着坑的十五岁小可爱擦擦额头,忽然间抬起头,看向禁城外。
一种玄而玄之的感应袭来。
遗忘的记忆被这熟悉的气息给唤醒。
“他居然来京城了?”
(本章完)
白轩对金钱没什么太大的执念。
也是得益于亲妈的教育。
小学初中缺乏母爱,漂亮妈给他把零钱额度拉满了,一直都是班级里最有钱的孩子,也因为有钱而惹人羡慕。
高中时亲妈开始管控他了,要求他收心,还把经济给斩了,也是因为小时候该有的都有了,高中后反而不执着于金钱。
大学时期重新把经济状况拉了回来,但又开始沉迷真修世界的人生重开,金钱本身对他早已不是那么值得孜孜追求之物。
事实上,大多人追求的不是账户上的数字,他们追求的也不是一套房子,一辆车。
追求的是安心感,是幸福的家庭,是社会地位和脸面。
席卿卿也是同样,如果她说的是真,那么她也不是贪财,而是为了买大豪斯。
她和白轩的区别就在于,白轩对金钱已经祛魅了。
即便需要什么也有更好的方式去获得,因此没必要执着于黄金白银。
活的时间越久,对金钱就越发不看重。
等等嗷……
这就是我不想上班的理由吗?
白轩的思维有些跑偏。
席卿卿则是一副天打五雷轰的表情,她大概无法接受自己千里迢迢跑到京城来,试图讹一波大的,结果到手就五十两,连路费都不够。
她随便在江南道路上劫一个江湖侠客,到手都是这个的好几倍,只需要七天就能抢个几千两,然后飒然离去。
还不用担心被官府通缉。
毕竟卖的桃茶,还是卧龙榜前列亲手制的,这价值没办法用市场价值来衡量。
因为茶叶本身的市场价值无法锚定,所以曾经有一位神人就搞过这种操作……通过网络话术包装后,把冰卖给某些君子,后来甚至觉得冰成本太高,直接换成了明矾,但又怕价格对不上,于是又在里面附赠了一小包茶叶用以平账。
茶叶本身是可以平账的。
那么席卿卿の手制桃茶能卖多少?
根本没办法判定,你说它不值钱吧,席卿卿的追捧者不在少数,愿意大钱购入的也不是没有;你说它值钱吧,也真的不值钱,毕竟全靠明星效应支撑着。
“席姑娘?你还好吧?”白轩尝试着问了一句。
“我……”
“记得找我五十两哦。”白轩提醒道。
“你!”席卿卿气的银牙暗咬:“你一个大男人,穷成这样,不感到羞耻吗!”
白轩反驳道:“这一百两足够我用很久了,又是我作为江家少主拿的月俸,当了少阁主后,月俸还能涨十两,通过工作挣到的钱,有何可耻?”
“一百两,我信你个鬼,白月光!你当本姑娘不懂行情?你这身蜀锦都不止一百两!”
“这套是宣传用的成衣,都不是定制款,不信你看看这里,左右袖口略长了些。”白轩神态自若的回道:“这身是宣传用,一文钱都不用。”
“那,你铸身二重了,进境这么快,一百两,买得起一份灵芝吗?!一份宝药没一千两黄金都不够!”
“宝药是皇室赐下的。”白轩说:“我立下了功劳,我应得的。”
“那那那,那你这把剑!”
“江百川留给我的,这是先辈留下的遗产。”白轩注视着席卿卿,提前预判了她的预判:“我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,江家祖宅的地契也不在我手里,我暂住在宁国公府,吃饭都是蹭的……”
席卿卿绝望了。
怎么会遇到这么一位极品穷逼!
比自己还要穷!
她当即勃然大怒,拿出荷包,从里面翻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拍在桌子上:“给你!”
席卿卿转身就走出茶室。
“席姑娘不多坐一会儿?”
“怕被你传染上穷病!”席卿卿生气后,脚步飞快:“我真是看错你了!居然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!”
“我可不吃软饭。”白轩不急不缓的保持着一段距离跟上,这句话有点戳到他的软肋,他坚决要和亲爹走上不同道路:“我只收取自己该收取的报酬。”
“你非得跟上来做什么?想打架?”席卿卿脚步一停,回过头,眼神不善:“我按自己的规矩来,拿了你的一半银钱,之后就不会寻你麻烦,你若是现在就着急一战,我也成全你,不过这毫无意义——你输了,只会丢了脸面,我赢了,也未必能拿回卧龙榜首的位置。”
“来者是客,送客出门,是为礼也。”白轩说。
他其实是有些不放心席卿卿,她亏了好多路费,特意跑过来敲一次竹杠结果就拿了五十两,万一心里憋屈,跑去聚义阁里继续敲诈其他人怎么办?
席卿卿搓了搓肩膀,感觉有些肉麻:“我对你这类小白脸不感兴趣,别对本姑娘有想法,没结果的,你放弃吧。”
白轩:“……姑娘真幽默。”
“哼!”
“我倒是对席姑娘的创业思维有些赞叹,能把劫道变成卖茶,虽然是强买强卖,但也相当有水平了。”
“那是,本姑娘琢磨了好几年才琢磨出来的,被抢的人也要留点面子,这样才能方便下次继续抢,不然就是竭泽而渔。”
“所以我很好奇。”白轩问:“你很重视只抢一半的原则,但又是在强取豪夺,如果是为了挣钱,分明有的是比劫道更好的方式吧?”
席卿卿步伐停顿,侧目看向少年郎,竖起桃枝,眼神几许锐利:“那你倒是说说看,我这样无权无势无背景的小姑娘,在这风云诡谲的江湖里想要生存,能依赖谁?能怎么样在短时间内挣到大钱?”
“如今你的影响力已经足够了。”
“如今是,曾经不是。”席卿卿反问:“你会因为现在是卧龙榜首就开始爱惜羽毛么?”
“自然不会。”
“我的回答也是一样,本姑娘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活法。”席卿卿冷笑道:“我是魔门妖女,在魔门里,不是掠夺就是被掠夺,江湖亦是如此,你不想被掠夺,就成为掠夺者……你不也是一样吗?我们都是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走,或许有一天,也会踩着彼此的尸体往上爬。”
席卿卿今年十九,但混迹江湖已有六年之久。
她十三岁离开星月师门,十三岁就独自闯荡江湖。
开始苦思冥想如何发家致富,某天走路上碰到一群山匪,她一拍脑袋,决定开始劫道,前期因为业务能力不熟练,总是频频抢劫失误,闹出过不少笑话,甚至为了几百两银子和一些地方势力结仇。
跌跌撞撞来到十五岁时,存款还不到一千两,距离小目标遥遥无期,后来偶然一次碰见火并,得到了几株宝药,顺利完成了铸身前三重的筑基,往后一发不可收拾,登上卧龙榜后,专门去劫榜上有名之人的道。
这也是她短短三年多就走到了卧龙榜首的原因。
虽然听上去有些萌妹感,但以上都是春秋笔法。
仔细一想,会意识到不对劲,劫道本身就是危险的事,她现在是威名在外,所有人见面直接一个滑跪,双手高举钱袋乖乖奉上,但过去可不是……没有名声的时候,她都是靠硬实力抢的。
其高频率的劫道和高频次的江湖比斗、搏杀都分不开,不是每一次都是点到即止的切磋,少不了生死之争。
席卿卿最出名的绰号可不是什么搞笑的桃大盗和卖茶女,而是星月魔女——死在她手下的人很多,多的让卧龙榜前五都不敢觊觎她的位置。
劫道抢钱,见钱眼开,是真。
江湖历练,与强者厮杀,也是真。
对她而言,这是一举两得。
若非如此,身为魔门弟子的她无法自由的活下去,只能回去吃宗门提供的低保。
但白轩觉得她肯定还是隐藏了一些什么。
倘若是一般人度过这样的六年时光,哪怕内心怀揣着一个相当质朴的买豪宅的理想,也会不由自主的变质。
随着实力越来越强,地位越来越高,权力越来越大,会承受越来越多的诱惑,最终很容易迷失本心。
不论是坠入魔道嗜杀成狂,还是忘却初心成为怪物……这类人,白轩都见过太多。
对白轩而言,诧异的不是她坚持劫道的活法,而是她坚持劫道的同时保留了只抢一半的规矩。
五十步和百步并无区别,真的土匪哪里会在意这个?
她却坚持固守这种原则,定然有个理由。
对此,白轩有些好奇。
不过好奇归好奇,他当下不想探求这个秘密。
谈话,最为忌讳的就是交浅言深。
……
两人行至聚义阁的出口位置。
就在席卿卿打算径直离开前,忽然停下步子,看向正前方。
同一时间,白轩也感受到了一股冷意,腰间悬挂的江城子如同感应到了什么,剧烈震颤,微微鸣响。
聚义阁外,街道中端。
人来人往间,一名黑袍人卸下背后的剑匣,从袖袍中露出的双手修长仿若女子,斗篷之间露出几缕灰发。
剑匣尚未启。
剑气已凌霄。
……
皇城,在银杏树挖着坑的十五岁小可爱擦擦额头,忽然间抬起头,看向禁城外。
一种玄而玄之的感应袭来。
遗忘的记忆被这熟悉的气息给唤醒。
“他居然来京城了?”
(本章完)